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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看守所:回首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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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管理

  • 發布日期:
  • 最後更新日期:110-03-17
  • 資料點閱次數:3024

生活管理

  • 問1、請問親屬調查表目的為何?填表內容會不會影響收容人呢?
    ◦答:
    一、矯正機關為瞭解每位收容人之個性、身心狀況、社會背景、教育程度、家庭環境、職業專長、宗教信仰、娛樂志趣、犯罪經過及原因等,利用「家屬間接調查表」查詢蒐集上述資料,作為管教、分配作業及處遇之參考依據。因此,各機關函詢親屬的調查表,主要目的在於藉由對親屬的查詢,了解收容人個性、身心狀況、家庭情形、境遇及經歷等。
    二、若收容人親屬能確實填覆內容,將有助於該收容人執行或收容期間接受處遇之情形,且填表內容絕對不會對收容人產生不利影響。
  • 問2、收容人可以抽菸嗎?有何相關規定?
    答:
    一、矯正機關內未滿18歲之收容人,不得吸食香菸;滿18歲以上之收容人,得於指定時間、處所吸菸。
    二、矯正機關雖有條件的准許收容人吸菸,但吸菸有礙健康,因此,基於教化職責,除每日限制一定數量及定時、定點管制吸菸外,仍應積極鼓勵收容人戒菸。
    三、吸菸時間:收容人得於用餐後30分鐘及其他指定時間內,在指定處所吸菸。
    四、香菸管制:香菸應由合作社依市價販賣,不得由外界送入或自行攜入。購買金額由保管金或勞作金中扣除,品牌及數量得酌予限制。
    五、矯正機關得停止收容人吸菸或購菸之情形,如下:
    (一)違反紀律辦理違規處分者,不得吸菸。
    (二)收容人收住病舍或於病房療養者,為維護其健康,暫停購菸或吸菸。
    (三)為維護罹患心血管疾病、呼吸或循環系統相關疾病者之健康,服藥期間暫停購菸或吸菸。
    (四)經醫師建議不得吸菸者,暫停購菸或吸菸。

  • 問3、進入矯正機關後,收容人會強制理髮嗎?
    答:
    一、按監獄行刑法規定,受刑人應命其理剃鬚髮,男性受刑人每月理髮兩次,許留平頭3公分之髮型,女性許留過耳長之髮或辮,並保持整齊清潔。其因宗教或生活習慣關係,留髮不妨害衛生者,得准許之。
    二、為促進出獄人更生向上,男性受刑人自刑期屆滿之日溯至3個月前(或90日)起,許留簡樸適度之髮型。
    三、被告、收容少年、受觀察勒戒人等並未強制規定理髮,理髮會尊重當事人意願,經其同意並簽具理髮同意書後始為之。

  • 問4、收容人進入矯正機關,小孩或親屬無人照顧,如何尋求協助?
    答:
    一、通報條件:收容人進入矯正機關後,家中有未滿12歲之子女面臨生活困頓、乏人照顧、就學困難等實際狀況時,經個別會談評估後,確認有實際照顧協助需求者,由調查科/社工科/輔導科負責通報孩童、少年所在地之縣市政府社會局進行後續照顧協助之評估、介入與協助。
    二、申請方式:
    (一)收容人入矯正機關後於新收調查階段,即填寫「受刑人、在押人或受保安處分人子女照顧需求協助調查表」。
    (二)收容人收容於矯正機關期間,家中子女遇有照顧協助之需求時,得自行書寫報告申請協助。

  • 問5、進矯正機關可以攜帶小孩嗎?飲食及生活用品應如何處理?
    答:
    一、監獄行刑法規定入監婦女請求攜帶子女者,得准許之。但以未滿三歲者為限。子女滿三歲後,無相當之人受領,又無法寄養者,得延期六個月,期滿後交付社會福利機構安置。
    二、攜帶子女之受刑人,其子女之食物、衣類及必需用品,均應自備;不能自備者,給予或供用之。故收容人有需要時,可自行申請代購或由機關提供生活用品。
    三、矯正機關設有「保育室」,室內油漆採溫暖色系,牆壁置有卡通或可愛圖案,並設有嬰兒床、學步車、軟質地板墊、空調設備、安全玩具、幼兒教育器材、圖書及影音軟體等。

  • 問6、吃素的人入矯正機關後應該怎麼辦?
    ◦答:
    收容人主副食之營養,皆足敷其保健需要,品質亦合乎衛生標準。如因國籍或宗教信仰不同,得將應領之主副食換發適當之食物,因此機關得視狀況供應收容人素食。請茹素收容人提出申請,敘明吃早齋抑或全日齋, 經核准後由炊場採購素食食材、並使用專屬炊具烹煮,以供應素食。
  • 問7、收容人沒錢如何請律師打官司?
    ◦答:
    一、可洽請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幫助。
    二、協助事項:(1)出律師費打官司。(2)撰寫狀紙。(3)協助調解法律糾紛。
    三、申請對象:(1)低收入戶或財產在一定額度以下。(2)刑事強制辯護案件不審查財力。
    四、因收容人無法親自到場申請,可填寫「在監在押收容人法律扶助申請書」,並檢附相關資料寄至法律扶助基金會當地分會,或備妥委託書由他人代理申請,惟代理人應熟知案情且可事先用電話預約。
    五、申請時請攜帶以下文件:(1)申請人身分證及委託書。(2)近3個月內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。(3)全戶之財產歸屬資料清單。(4)全戶之最近1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。(5)如為低收入戶,可證明為低收入戶之資料。 (6)相關官司案件之資料。
  • 問8、進入矯正機關,會供應熱水洗澡嗎?
    ◦答:
    為維護收容人基本人權,達到全面照護收容人身體健康及加強衛生保健之所需,各矯正機關於每年12月1日起至次年2月底止之每一開封日,供應收容人適當溫度之熱水沐浴;基於女性收容人、65歲以上老人及收容於病舍病人之特殊情形,全年每一開封日均應提供。另每年3月1日至11月30日止每周供應收容人適當溫度之熱水兩次,上揭期間如遇氣溫低於攝氏20度時亦應提供之,以維收容人衛生保健之需求。
  • 問9、請問矯正機關內可以看電視或聽收音機嗎?
    ◦答:
    一、第四級以上之受刑人,准其持有電動刮鬍刀、小型電風扇及掌上型電動玩具。
    二、第三級以上之受刑人,准其持有小型收音機及電視機。
    三、被告除禁見被告外,一般被告可持有電動刮鬍刀、小型電風扇、掌上型電動玩具、電視及收音機。
    四、語言學習機由機關首長核可後准其持有。
  • 問10、進入矯正機關後,多少人用一間舍房?會限制用水或用電嗎?
    ◦答:
    一、由於各矯正機關場舍隔局及建築型式不一,所以多少人同住一間視舍房大小而定。
    二、為落實節能減碳政策並讓收容人從生活中養成珍惜資源的好習慣,避免水、電浪費,各機關皆訂有用水、電扇及電燈開啟時間規定。
    三、目前舍房裡裝有旋轉吊扇、排風扇或其他設備來促進通風。用水方面,也會視生活作息需要定時供給,舍房內並備有儲水桶供儲水使用。
  • 問11、請問廁所是蹲式還是坐式?會有遮蔽嗎?
    ◦答:
    為考量場舍環境衛生及預防各類傳染病,矯正機關舍房內之廁所以蹲式為原則,但部分場舍設置坐式馬桶,供老弱、罹病者或行動不便者使用。此外,廁所設有適當之遮蔽設施,以維收容人隱私及戒護安全之需求。
  • 問12、收容人如何過一天?
    ◦答:
    一、為使收容人改悔向上,適應社會生活,矯正機關提供作業(以訓練謀生技能,養成勤勞習慣,陶冶身心為目的)、教化(本仁愛之觀念與同情之心理,瞭解個別情況與需要,予以適當之矯正與輔導)、給養(為保健上之需要,提供足夠之主副食營養)、衛生及醫治(提供衛生設施,以維護收容人身心健康為目的,並經常實施衛生教育,教導其遵守公共及個人衛生,養成良好生活習慣)。收容人一天之生活即依照上述作業、教化、給養、衛生及醫治等項目排定其一天之生活作息。
    二、收容人在矯正機關是過著規律的生活,平日除固定之運動、用餐、休息時間外,機關還會安排各種作業、敎化、就學、輔導、文康活動或技能訓練等課程。例假日收容人均在舍房內活動,如整理內務、閱讀書報、看電視、聽音樂等。
    三、被告如未自願參加工場作業者,配住舍房,除出庭、運動、看病、接見時間出舍房外,其餘時間多在房內依作息時間閱讀書報、書寫書信或書狀、收聽收音機或收看電視。
  • 問13、在矯正機關內會被欺負嗎?如果被欺負該怎麼做?
    ◦答:
    一、矯正機關內嚴禁有欺凌之情形,若有欺凌之情事發生,對加害者會依規定嚴懲,對受害者會予以關懷和輔導。
    二、收容人若被欺負時,可直接向其直屬管教人員反應,或投陳意見箱反應。另管教人員於接獲訊息後,隨即進行了解真相,若陳述屬實,則依相關規定處理。
  • 問14、有人自稱職員,告知可幫忙早日離開,但需交付費用,如何處理?
    ◦答:
    若有人自稱是職員,告知可以幫忙親屬早日離開矯正機關,但須交付一筆費用打通關節,絕對係屬違法行為或電話詐騙,有上述情事,請向矯正機關查詢求證或洽各機關政風室檢舉諮詢,以免受騙。
  • 問15、擔心家人在矯正機關內過得不好?如何得知其近況?
    ◦答:
    一、收容人家屬可透過各類接見、通信、懇親會之方式得知收容人在矯正機關內之生活情形。
    二、各矯正機關定期辦理收容人家屬參訪活動,並會派員引導及說明,家屬可藉由該活動,實際瞭解收容人生活環境。
    三、收容人如有外醫住院、違規或移監者,機關均會主動通知家屬,請家屬寬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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